法制網訊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吳明才 牛懷鵬 兒子駕車將人撞死,父親竟替兒子“自首”,最終,父子雙雙被抓,分別被判緩刑。
  近日,拿到判決書的張發財說:“因為不懂法,想替兒子頂罪救他。”
  張發財在工地包工,今年23歲的兒子小劍與他一起打工。
  2013年6月,在駕校報了名,還沒拿上駕駛證的小劍就開著父親的麵包車在工地上跑。8月20日晚,小劍開車行駛到烏魯木齊市米東區石人路鐵路橋附近時,將路人張某撞倒。由於傷勢過重,張某於次日凌晨死亡。
  得知張某死亡,張發財擔心兒子會坐牢,決定替兒子頂罪。張發財來到米東區交警大隊自首,稱因為頭暈,沒有看清路上行人,不慎開車撞死了人,並強調當時車上只有他一人。警方詢問時,小劍自稱一直在老家,父親撞人後才來到烏市。
  警方走訪調查後發現,張發財父子撒謊了,在交警的教育下,張發財承認真正的肇事者是兒子。
  法院認定張發財構成包庇罪,判處拘役6個月,緩刑8個月;兒子小劍構成交通肇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,緩刑2年。
  此外,該案附帶民事訴訟,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死者親屬死亡賠償金11萬元。  (原標題:兒撞死人父頂包 雙雙被判緩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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